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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第2/4页)
膀子进来的,手上肯定没拿东西。” ??我没再发问。 ??棉兆县公安局李局长说:“也就是说,占魁没有作案时间?” ??我说:“有人看见占魁下午一点多去采茶,但是他究竟有没有去采茶、采了多久茶没人知道。一点多到下午五六点,他没有不在场证据。” ??大家虽然还是认为这件事情和占魁没有多大关系,但是无法反驳我,所以默不作声。 ??接下来是痕迹组汇报。 ??林涛说:“整个现场,除了四名死者及报案人留下的足迹、指纹以外,没有再发现第六个人的足迹。基本可以肯定,现场保护措施良好,也可以肯定,没有外人进入的可能。第一现场有部分血泊,有血足迹,但是血足迹没有鉴定价值。另外,后院墙上有踩踏攀爬的痕迹,痕迹来源于死者占理想。” ??“也就是说,占理想真的爬进了占魁家里!”李局长叫道,“你们法医不也看到他指甲里有泥沙吗?那肯定是翻墙的时候留下的。” ??林涛不置可否,说:“第二现场客厅板凳上有占理想的足迹,应该是他自己踩踏着自缢的垫脚物。客厅门口、客厅方桌边缘有少量擦拭状血迹,应该是死者卢桂花的。另外,两个现场之间的通道的足迹无法辨认。” ??“痕迹部门的结论,就是占理想的死亡现场有多处卢桂花的血迹。”李局长说,“而且板凳上的痕迹可以证实占理想是自己主动站到板凳上的。这很有用。” ??“你说的墙壁上的踩踏痕迹在哪里?”我问。 ??林涛说:“有点儿奇怪,在院墙内侧。” ??我对林涛的疑问没做回应,直接说:“那么,我来介绍法医检验的情况。卢桂花、占为武、占丽丽死于勒死,他杀。占理想死于缢死,自杀。” ??我刚说完,全场“哗”的一声,仿佛都放松了下来,大家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但脸上都洋溢着胜利的笑容和对立即结案回家睡觉的渴望。 ??就在这个时候,专案联络员走进会议室,说:“现场多处血迹为卢桂花的血迹,占理想家里的几处擦拭血迹和勒死占为武的绳索上的血迹都是卢桂花的血迹。最好的消息是,死者占理想裤子上检见卢桂花的血迹,血迹很淡,是dna检验部门利用多波段光源发现的。” ??原来在我们进行后续尸体检验以及赶往现场指挥部的这几个小时里,dna检验部门对生物检材进行了检验,已经得出了相应的结果。 ??全场的气氛更加热烈了,仿佛案情已经明了了。占理想翻墙到卢桂花家,和卢桂花有一些身体接触,然后用柴火打击卢桂花导致其倒地,这时候占理想身上沾染了少量卢桂花的血迹。随后占理想勒死了卢桂花,恐其不死,又用绳子把她的上半身吊在窗框。紧接着,占理想杀死两个小孩后,回到自家客厅,在他自己家的地面和桌沿留下了擦拭状血迹。最后,他畏罪上吊自杀了。 ??我高声地咳嗽了一声,打断了现场的热烈气氛。我说:“我有几个疑点。” ??李局长说:“说。” ??我说:“第一,林涛发现的踩踏痕迹在卢桂花家院墙的内侧,这不合理。如果从外面翻墙进来,应该在外墙上有踩踏。踩踏在内侧,说明是从里往外翻。既然人都已经杀死了,为啥不走大门,而要翻墙出去?” ??林涛随声附和。 ??李局长说:“这个可就说不清了,犯罪分子在杀人的时候,心理是很复杂多样的,我觉得可能是思维定式吧,翻墙进来于是翻墙出去。” ??我不置可否,接着说:“第二点,占理想杀完卢桂花后,身上沾到了血迹,这个已经得到了证实,但是为什么他拿凶器的、也是最容易沾到血迹的双手,却没有丝毫血迹呢?” ??李局长说:“杀完人洗手,很正常吧。” ??我说:“那第三点,林涛说现场有血足迹,但是无法分辨花纹。如果这些足迹是凶手留下的,凶手的